1、针对购置房屋之事宜,
购房者应采取
书面形式,例如通过挂号信或传真等渠道,向开发商表明自身希望退出购买合同的意愿;
此外,亦可以决定直接拨打电话进行有关信息的递送和沟通。
2、在购房者清晰且明确地表达出
退房意向之后,有责任积极督促开发商在接获此项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妥善处理并完成与
商业贷款银行之间关于解除或终止协议的各项必要手续。
3、当开发商圆满完成上述任务之后,必须严格要求其将所有购房款项全额退还给购房者本人。
4、在此期间,购房者还需要尽快办理与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及商业贷款银行取消每月
按揭还款的相关手续。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