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
延期交房往往会被视为一种
违约行为,需为此类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
经济赔偿。
具体来说,当某一方违反了合约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约、弥补过失或给予相应损失
赔偿等一系列
违约责任。并且,对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害,受损方的
赔偿金额应尽可能等于实际发生的损失总额,这其中既包括已经履行完毕的部分,还应当包括在继续履约之后可能产生的额外收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