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付房产的行为无疑属于违约行径,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对因此而给另一方带来的
经济损失亦需进行
赔偿。在一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应敦促其承担起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因
违约行为导致对方遭受的经济损失,损失
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行为直接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同时还应考虑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