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屋时,首先应查阅
购房合同以确定其中是否对相应问题有明确规定。如果确有相关条款,则应依据该条款处理;若未作规定,那么就应当与开发商展开积极的沟通和协商,争取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如经过努力仍无法取得共识,买方可选择申请调停或
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敦促开发商及时履行其交货义务。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损失都应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若延迟交货时间长达3个月之久,买方有权依法请求解除当前的购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
当事人一方的
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
仲裁、
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