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预售合同时,可以选择撤销合同,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的判定依据以及履行情况,需要结合
退房的实际原因,明晰买卖双方各自应负的责任。倘若买方主动违背了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那么买方便需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比例向开发商支付
违约金。若无明确约定比例的情况下,应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赔偿比例。然而,若是卖方存在
违约行为,就要按照所签署的
购房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
经济赔偿。此外,若在签署预售合同之后,已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了预售合同的备案手续,那么就必须前往该部门办理注销备案手续。所谓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是指
商品房预售方与预约购买方之间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预售方承诺在预购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建成的成品住房所有权转移给预购方,而预购方则需按照预售方提供的
定金金额或部分房款金额,并按照约定的期限接
收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