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参与劝阻争斗、拉扯他人导致对方身体受到了损害或者扰乱了
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有可能会涉及到故意
伤害罪或是
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指控的。然而,是否需要面临
刑事拘留以及
拘留期限究竟多长,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衡量。通常而言,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涉案人员可能构成
犯罪,便有权依法采取
拘留措施,而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天;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案件,经过审批程序后,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七天;若遇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再次申请延长三十天。然而,这并不是说只要参与劝架就一定会
被拘留如此之久,具体的
拘留时间长短将由公安机关在深入调查之后作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