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制规范,刑辩律师在法庭上为被告人提供无罪辩护服务具有合法性。在法律框架下,每一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依法享有获得
律师辩护的权利,而作为被告人的代表者——律师,他们亦有资格依照事实与法律的依据,向法庭主张被告人无罪的辩护立场。这无疑是保障
司法审判公正性以及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举措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
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