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情形下,
承包方拥有合法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首先,如果发包人未能按照双方合约中规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相应的
工程款,则此种情况将被视为发包人违反了其在合同中的基本义务;
其次,若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不能达到相关强制性
法规所要求的标准或规格上的要求,承包方可据此终止合同;
最后,若发包人未能履行双方协议中约定的其他辅助性义务,从而使得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遭到严重阻碍或者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承包方也有权利终止合同。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