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具备如下情形时,方可选择办理
退房手续:首先,购房者需同售房者进行深入全面的商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签署
购房合同时,明确声明或者通过隐晦表达的方式确立
解除合同的相关条款,只要上述条款已经完全实现,购房者即可向售房者发出正式的退房通知函,自通知函送达至售房者手中的那一刻起,
房屋买卖合同即自动失效。然而,若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形,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提出退房请求的。如果强行要求退房,那么购房者将有可能承担
赔偿售房者
违约金等法律责任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