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
缓刑为
刑事司法程序中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
首先,取保候审作为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础性强制手段之一,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面对下游
刑事责任追究时不会试图逃避
法律制裁,从而保障
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运作。
其次,缓刑则是针对被判处于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者所实施的一种轻型
刑事处罚方式,其主要依据是犯罪者的
犯罪情节以及其对于自身行为的悔过表现,同时考虑到他们在未来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可以给予缓刑的判决。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应当适用缓刑。最终是否能够获得缓刑裁决,还需由法院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决定。假如在法院审判过程中,法官评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存在明显的悔过态度,并且认定其再次犯罪的风险极低,同时宣告缓刑也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那么就有可能会做出缓刑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