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原则上规定,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配偶之间共享的财产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割,但是这个分割过程并不绝对等同于一人一半。
通常情况下,
离婚时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
首先,
当事人双方如对婚姻关系
存续期内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行程中的
个人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已有明确约定,那么这部分财产将依照双方事先的协议来确定其归属。
其次,若双方并未对此有任何特别的约定,那么离婚时涉及到的个人财产便无需进行分割,进而仍归原财产所有者保留掌控权。
最后,关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做出商定即可进行分割;
若是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经由法庭依据财产的确切状况,采取适当的法条为基准,兼顾保护子女利益、维护女性权益以及无辜一方权益的原则,最终作出裁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