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抵押合同作为
主合同的附属文本,若主合同宣告无效,则抵押合同亦无法产生有效
法律效力;
然而,针对特定法律条款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即使主合同失效,抵押合同仍将持续保持其有效性。
不过,如果
当事人在
连带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
合同的效力完全独立于主合同,或约定
担保人均应对主
合同无效导致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
担保责任,那么这种涉及
担保独立性认定的相关约定将无效。
在此前提下,当主合同有效时,即使存在
担保合同独立性的争议,也不会对担保合同的实际效力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而在主合同宣告无效的情况下,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人
民法院应当裁定担保合同宣告无效。
《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
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
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担保人、
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