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
离婚案件中,女方负有支付
抚养费的法律责任。
若女方并非直接负责
扶养子女,则需根据
离婚协议约定负担相应份额的抚养费用,或全额支付抚养费用。
具体而言,女方所需担负的抚养费金额及其支付期限的长度均应由男女双方自由协商决断;
如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依法向
司法机关提
起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判解决。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即男方同意女方无需负担儿童抚养费用,抑或是孩子已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女方亦有权选择是否继续支付抚养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