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采取
取保候审期间,个人能否参加诸如打麻将等活动,需视实际情况而定。若参与者的动机并非在于谋求经济利益,也未产生开设赌局之情形,甚至其所涉赌资亦无过大;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明确规定,此类行为或许将面临
拘留或者罚款等相应之
法律制裁。然而,如仅为供日常放松解乏的休闲娱乐活动,无需考虑是否存在谋利及开设赌局之可能性,通常则不足以构成
违法行为。因此,对于参与打麻将与否的判断,主要取决于
当事人参与此项活动的初衷及其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