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公证在未遭受撤销或否定情况下将始终保持其有效性,不受到期限的限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公证书并无时限性这一概念,也就是说它一旦做出就已被赋予永远生效的效力除非,当然也有例外,即如果这份公证被证明其内容涉嫌
违法或是与事实相违,那么将会由公证机构予以撤销,此刻此份公证书将失去效力并且被视为从生效之始便形同虚设。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
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