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置房产时,
产权证上可仅标明一人姓名。
然而需注意的是,若无特别协议约束,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
购房产即使仅记有单方姓名,仍将默认为属于夫妻两人共同所有的财产。
唯独在如下两种情形中,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
第一,某方父母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并将
房屋产权综合至该夫妻其中一方名下;
或是某方父母先行支付购房首付款,房屋最终归属权则归于某一方名下,而在婚后阶段,另一方使用
个人财产进行房贷偿还。
其次,某方在婚后使用其个人财产自费购
买房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