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某一配偶蓄意隐藏婚姻承继之
共有财产,当另一方察觉此事实之后,如若确有必要,可立即向法院提
出资产保全之请求。
对于尚未进入
离婚程序者而言,可以向相应法庭发
起诉讼,以图实现婚姻
共同财产的合理分配;
而正在经历
离婚过程中的人,更应着重收集对方
转移财产的相关依据并将其呈交至法庭。
倘若
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发现对方故意隐瞒婚姻共有财产的情况,该方仍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要求重新进行
财产分割。
需注意的是,背离共财原则的那一方在财产分割中将会面临减少乃至丧失部分或全部财产的严峻后果,因此,确凿的
证据收集便显得尤为关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