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全责将承担所有的损失。
如果车主购买了交强险、
车损险及
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他可以获得相应的理赔。
另外,若有人因此次事故受到伤害,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医序费:
“附合医院治疗所需”;
2.
误工费:
倘若
受害人具备“稳定
工资收入”,可获赔偿;;
3.伙食费:
以事故发生地的国家机关人员出差伙食标准为准;
4.
交通费:
凭票报销,需符合实际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