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行为若不构成
欺诈罪,却很有可能被判定犯下了贷款欺诈罪。
这种情况通常需要具备两个要素:
首先,主观心态上必须是故意为之,且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意图;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需要通过提交
虚假资料、
捏造事实等手法,偷偷地向银行或其他相关的金融机构进行高额贷款。
这就意味着,这种偷偷贷出的款项已经侵犯到了银行和金融机构对于这些贷款资金的合法权利。
而
犯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人,而不仅仅局限于公司或
企业单位内的特定专业人士。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