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及其取费标准工程保险费用是基于建筑项目在进行建设作业期间,按照实际需求所产生的工程保险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各类
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物料、机械设备作为保险对象的建筑
工程一切险;以建筑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作为保险对象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针对机器损失风险进行保障的机器损坏保险等多种类型的保险费用。
依据各个分类的工程特性,工程保险费收取标准的演算方法也是各具差异。
对于住宅楼、综合性大楼、商场、旅馆、医院、学校等民用建筑而言,其工程保险费收取标准一般占据整体建筑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四;而对于工业厂房、仓库、道路、码头、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等其它建筑类型的建筑工程,其对应的保险费收取标准大约占整体建筑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六;对于农业、工业、机械、电子、电器、纺织、矿山、石油、化学及钢铁工业、钢结构桥梁等安装工程的投资环境,则需按每项建筑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六进行费率核算。
至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费率,通常由五个细分项目构成:
①建筑工程所有方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用、工地现场内现有的建筑物及所有人或
承包人在工地内的其他财产共同构成一个综合的年度保费率,并采用一次性维护费率的设定方式;
②将建筑专用机器、装置及设备视为独立的年度保费率;
③设立第三方责任保费率;
④设定
保证性保费率;
⑤规划各种附加保障增收率或保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
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
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