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您中断了社会保障计划,而事后仍希望再次续缴,那么之前所积累的缴纳期限是完全可以予以保留并累计计算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此过程中出现了间断,那么此前连续缴纳的时长将无法进行有效累积。
此外,关于连续缴纳期限愈久,对个人利益究竟具有何种程度的影响,其实应根据各地政策的具体规定来判断,因为其可能会直接关系到我们在患病就医时能否获得或能得到多大金额的报销费用。
因此,若需了解更为详细准确的信息,建议您前往查阅当地相关部门所颁布的政策文件。
请务必牢记,一旦您决定停止参加社会保障计划,那么此时,您的
医疗保险便将立即终止服务,并且自次月起停止缴费,同时将无法再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至于先前支付的那部分款项,将无法全额收回。
但倘若您能够在暂停参与该计划后的第三个月份内迅速恢复缴费,那么在此期间也可视为您已经处于持续参保状态。
反之,如您在相关计划被终止后半年以上才提出重新加入,便需要视同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开始参保,从而享有全新待遇,且您曾缴纳的所有年限均将计入您总的缴费期限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