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受到
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伤害或患有
职业病时,他们有权利在接受固有的
工伤医疗过程中暂停工作,并享受为期保留收入和福利待遇的保护期(即
停工留薪期),此期间的薪酬将由其原所属单位负责按照
试用期内规定的标准进行发放。
通常来讲,停工留薪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一年时间,但如遇伤势特别严重或是出现了特殊情况,则需经过设立在各区级区域的
劳动能力鉴定后方可酌情延长。
对于工伤工人,他们所能获得的
赔偿包括:
康复所需的
医疗费用、必要的饮食补贴、道路与交通出行费用以及住宿费用、
护理费用以及整个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等等。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