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
滞纳金的减免申请,需考虑多种特定状况。
以下是可能符合减、免滞纳金条件的四种情況:
首先,欠纳税款之人或
代征代缴税费的有关责任方,如能够积极缴租其
拖欠之税款,同时又主动提供其他企业及个体户因逃避缴纳税款所涉及到的线索,经核实予以证实后,若其应追缴税额相当可观;
其次,当税务部门进行法定审查过程中,相关纳税人或代征代缴税费方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在规定期限内全额缴纳被查出的漏申报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但因经济窘迫而面临困难者;
再者,无论纳税人还是代征代缴税费方在清理所有拖欠税款并支付滞纳金方面遇到确凿困难者;此外,纳税人或代征代缴税费方主动补缴已拖欠税金者也将获得优惠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