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作为一种
违法行为,其是否需要判定
犯罪,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主要会考虑卖淫事件的发生频率以及地点等因素,同时也包括此类行为是否与
未成年人相关等诸多方面。
举例来说,若被告人被发现存在三次或三次以上卖淫行为,且情节较为恶劣,那么他/她可能会面临
刑事追责,面临罚款甚至
拘役、
有期徒刑等潜在惩罚。
一般情况下,倘若只是偶然性地进行卖淫活动,则可能会遭到数月至一年的有期徒刑
处罚;
然而,针对严重程度更高的
犯罪行为来说,其所面临的惩处将可能涉及一到三年的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若涉及到利用未成年人行骗,实施多次犯案,或是从事
组织卖淫等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的行为,那么其判罚力度将更加严格,最高可达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而言之,一旦被告人因卖淫行为受到警方的连续三次或以上
逮捕,那么他/她将极有可能面临
刑事起诉及审判,但具体刑期长短则取决于法官如何判定。
政府部门及法律机构对此类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严厉打击,因此公众务必远离这类
非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
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
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
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
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