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亲属不幸离世却未将消息告知其子女,这无疑构成了一项严重的法律违规行为,严重侵犯并剥夺了其余子女的合法祭祀权益。
2、同样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祭祀权益亦是人权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得到充分的保护和知晓被
继承人已经过世的相关继承人务必立即向其他继承人和
遗嘱执行人发出通知,因
继承权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法定权利,原则上由任何人均无权予以剥夺。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