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的答案需视情况而定。
如果属于表达情感或寻求爱情而产生的支出,那么在分手之后便无法再将此部分费用索回;如果这些开支是为了步入婚姻殿堂,那么这种行为便属于附有特定条件的赠与行为,因此在双方
感情破裂并分手之后,
赠予方有权行使
撤销权,请求对方返还所花费的金钱款项;
至于涉及到
借贷关系的开支,在感情破裂分手之际,
借款人有权向对方进行追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
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