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预售
商品房买卖协议正式签订以来,一旦交易双方对该房地产达成合意,那么此房地产便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合法的转让交易。然而,在该预售商品房修建完毕并交付使用,以及预购方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书之前,各地方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不得为上述相关房屋办理任何形式的转让手续。一旦预购方成功领取到
房产证,他们便有权将原预售合同中所包含的债权、相关权益及责任等,依法转移至第三方手中。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