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不动产一屋两售的情况下,购得房屋的
消费者有权选择解除购买协议、要求退还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全额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对于由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亦有权利进行相应追偿;若出卖方系普通公民,那么在其违反约定时,作为受害方的顾主便可向违约方提出
违约责任的追究,然而在此种情况下,所能主张的权益仅限于退还购房款项以及利息,以及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倘若上述诉求未能得到满足,消费者还可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