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展商未能按期交付房产的问题,
购房者有权向发展商发送正式的书面催告信函,同时双方应就合同的最终
执行期限达成共识,并期望发展商能够尽快地履行这项
合同义务。若催告时间超过三个月,购房者将有权利选择终止这份合约,而此时发展商需承担其违反合约所产生的责任,即向购房者支付
违约金以及其他相应的
赔偿款项。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