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
合同逾期交付之维权事宜,具体而言,
购房者可通过发送书面催促函件以为行动基础,而后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约定明确而稳妥的合同最终
执行期限。当约定的催促周期达到三个月以上时,买受人有权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行使
合同解除权,进而选择
退房处理方式,并向开发商提出相应的
违约赔偿请求。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