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用人单位不予以解除人事
劳动合同关系,则已提前30天提交
辞职申请的员工享有直接离岗之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中规定,职工有权在提前30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
劳务合同的申请。
此外,倘若职工处于
试用期阶段,只需提前3个工作日即可向用人单位发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