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职长达十五年之久并且遭解雇的相关
经济赔偿问题,倘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缘由而辞退
劳动者,那无疑是一种
违法行为,显属不当解聘。因此,为了保护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按照常规补偿标准的两倍计算方式来支付其相应
赔偿金额。
然而,如若用人单位给出合理理由或与劳动者达成共识,那么将按照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限每满一年便应当补偿一个月的平均
工资这一规定进行操作。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