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人乃是税法所明确指向的那些在法律层面上直接承担纳税责任的企业、机构或个人。
对于各种不同类型的税收,皆有与其相应的纳税人。
纳税人的具体身份,往往随着特定税种的课税对象之选定而明确规定。
例如,在
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条款中,涉及到
工资、薪金等收益的征税范畴时,纳税人便是那些获得此类收益的个体;
至于
房产税,它主要针对
房屋产权所有者或是实际使用者进行课税;而
契税则是对由于所有权交易而产生变动的不动产作为征收对象,向这些不动产的新
产权持有者征收一种
财产税,因此契税的纳税人便是新产权的承受者。
同样的税种,纳税人可能包括企业、组织和个体公民,例如在
增值税的例子里,如果企业生产并销售了商品,那么该企业便成为纳税人;若是个人销售了产品,那么对应的纳税人自然就是进行销售操作的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
代扣代缴、代收
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