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有一方拒绝偿还所借之款,那么他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有权携带相关的借贷凭证前往当地县级以上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
债务人履行相应的
债务。
待法院作出审判后,
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该审判结果。
假设债务人拥有足够的资产但仍故意拒绝偿还借款,那么法院可采取
强制措施,比如说对其采取限制离香港传讯令
诉讼守则出境”或其他限制出境的措施来实现执行。
然而,如果债务人确实无力偿债,那么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并无权利对其实施
司法拘留。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拘留;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一)
伪造、毁灭重要
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
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
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
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协助执行的人,进行
侮辱、诽谤、
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