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雇佣关系中出现
拖欠薪酬问题时,劳工应该先尝试与雇主进行和平协商,然而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可采取以下的
法律手段进行维护自身权益:
(1)向当地劳动领域的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并检举;
(2)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院提交
申诉,在此过程中值得关注的是,应在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以
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申诉;
(3)通过司法手段解决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需分为三个步骤:
首先,对于劳动争端案件而言,如对劳动
仲裁结果存在不满,可以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其次,若双方在劳动仲裁后均表示接受仲裁判决,但雇主却未
履行义务,那么劳工有权提出
强制执行请求;
最后,对于劳务
欠款类的情况,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