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该家电于
当事人婚姻缔结前购置,在终止婚姻关系后应交付予购买者所有;若该家电是在婚姻持
续期间购置,则应视为夫妻共有之物,
离婚之后必须通过双方达成的协议来进行分配,即可以选择将其交付给其中任意一位,也可行使权利将此物品出售并就所得收益进行平分;若双方未能达成合意,可提起
诉讼请求法律途径进行定夺,此时则需参考相关法律
法规,尤其要注重保护未成年子女以及女性的权益为主要考量因素,以便作出公正客观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