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证书挂靠被视为
非法行为。
证书挂靠,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将自身所具备的资质证件挂靠至某家企业名义之下;如果该挂靠者系该企业员工,那么企业有权合法地使用该证件;
然而,如非如此,通常情况下,挂靠者会向企业索求一定的报酬。
尽管实际上存在许多暂未实行资质审核制度的行业,但是仍有许多诸如建筑业这样的领域,若未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即便其
注册资本再庞大,亦无法参与建设工作。
因此,为了满足企业承揽较大工程的需求,必须提升企业资质级别,这便催生出了证书挂靠这一行业现象。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在政府层面上,这种行为并不受到推崇;换而言之,证书挂靠不仅不合法,而且签署的相关协议亦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不过,尽管如此,我们仍需看到,此类协议并非完全无效,对于有类似挂靠需求的人士而言,签订相应的协议或者合同仍为明智之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