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审判制度中,采取的是两审终结制作为最高审判阶段。
这意味着经过第二次审判之后,便无法再行上诉。
也就是说,第
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审判结果,将被视为最终的法律判决,自该项判决送达至
当事人的那刻起,其效力即开始生效。
因此,在这之后,任何当事人都不能够再次提起上诉。
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当事人对于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主观判断上认为存在错误,则他们可以依法向上级的人
民法院提出再审的请求。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