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个人所得税中
赡养年长亲属支出部分
个税计算方法的详细阐述:
作为独生子或女纳税人的您,可以受益于按每月2000元的固定标准在您的
个税申报单上扣除该项费用;
然而,如果您是非独生子或女纳税人,则需与您的兄弟姐妹共同承担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值得注意的是,每人均分配到的扣除额度不应高于每月10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
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