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不涉及财产纷争的普通商事、民事、
行政诉讼事务,根据个案性质、复杂水平及所需花费的时间精力等诸多因素,可在6,000人民币至100,000人民币之间进行具体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假如异地办理的民事、商事、行政诉讼事务亦不涉及财产纷争,
代理费用原则上不得少于20,000人民币。
(2)关于代为起草、修订、审阅法律文书的服务项目,应依照该等法律文书的具体内容、撰写难度、审阅所需时间等因素,每一份文书的收费标准可在600人民币至2000人民币之间进行细致磋商。
(3)关于律师见证业务,将按照法律文书的具体类型、见证事务所需耗费的时间等多种因素,具体协商确定单项服务的收费标准,通常在每件2,000人民币至10,000人民币之间浮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