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呈现如下:
应纳缴税额=(
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减去个人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法定扣除项目之和)×对应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关于
个税的起点,我们设定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在这个范围内,实行的是特定的超额累进税率,从百分之叁到百分之肆拾伍不等,适应于综合所得,也就是包括日常工资和福利津贴等在内的所有收入来源;而对于经营所得,则采用了从百分之伍至百分之叁拾伍不等的累进税率。
《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