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交通肇事逃逸所引发的严重后果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
责任认定方面的严重加重,当事故
责任人选择
逃逸或蓄意破坏现场、伪造
证据、毁灭重要证物等手段,导致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准确判定时,他们需承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其次,在
损害赔偿方面也会加重负担,逃逸行为往往会导致受害者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和
经济补偿。再者,逃逸行为还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
行政处罚,对于那些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的驾驶员,无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如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会依法
吊销其
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禁止其再次获得驾驶资格。
最后,如果逃逸行为构成了
刑事犯罪,那么这无疑是法定的加重情节,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
法律制裁。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