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倘若被
判处死刑且需立刻执行者,则其并无任何
减刑之可能性。
(二)若判决结果为
死刑缓期执行者,则其在为期两年的
缓刑期间:
1.如未再次触犯
故意犯罪行为,自
缓刑届满之日起减为无期
徒刑;
2.在确实具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前提下,缓刑期满后可减至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3.若缓刑期限内再次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者,将由最高人
民法院进行核准并
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