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件被判定为此类
工伤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受损员工被视为
工伤的前提需同时符合以下三种特定情况并需要展开调查。
首先,工伤的
起始时间需处于员工的工作时间内;
其次,工伤的发生场所应限定在企业所设定的工作区域之内;而
最后一项,即工伤的诱因必须与员工的本职工作有着确切关联。
另外,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在员工
上下班途中遭受轻微创伤或由于工作须进行户外活动时,若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
意外伤害、缺乏联系或者患上
职业病等情形,同样可视作工伤
事故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的具体判定还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若伤害事故系受害方恶意为之而致,则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