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婚前财产属于
个人财产范畴,即便婚姻关系得以持续亦不会转变为
共同财产。因此,
离婚时通常将其归还于个人所有。
2.在
结婚之后,如果夫妻二人对于婚前财产的所有权产生了明确的约定,应当依照规定予以处理。如果这对夫妇采用书面方式或者口头方式就财产归属达成共识并无任何异议,那么在离婚之时,这些约定将会得到
婚前个人财产若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出现自然损害、耗损乃至毁灭等情况,无论在离婚时哪一方提出以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补偿的请求,都不应获得支持与认可。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