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离世的情况下,亲属通常有资格将逝者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然而这同样需要遵循当地的殡葬
法规和政策。在此前提下,逝者的遗体需先在所在地区进行火化,而后仅可携带其骨灰返回原籍进行安置或安葬。然而,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例如逝者是某个特定群体的成员或者具有特殊身份或贡献的人士,逝者
家属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将逝者的遗体送回原籍。在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之后,逝者的遗体必须经过审批的民政部门所在地的殡葬机构进行防腐、消毒等必要的处理程序,然后才能被安全地运送到逝者原籍地的殡葬机构进行后续的安葬事宜。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
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
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