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书面诽谤行为是否构成
诽谤罪这一问题,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诽谤罪系鉴于公然以
暴力或其他恶劣手段侵害他人尊严,或者捏造
虚假事实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
情节严重者而设立的
犯罪。若书面诽谤内容系凭空捏造,并确实给他人名誉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符合诽谤罪之
犯罪构成要件时,便有可能构成诽谤罪。然而,辨析是否已构成此罪,尚须审酌诽谤内容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程度,以及是否符合“仅告发方可处理”之审判原则。倘若诽谤内容并不严重,或者受害方并未提出控诉,则可能无法构成犯罪。反之,若诽谤内容严重,且受害方提出控诉,则有可能构成诽谤罪。值得注意的是,若诽谤行为借助于信息网络实施,且受害方向人
民法院提出控诉但在取证过程中遭遇困难,人民法院有权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协助。总而言之,书面诽谤是否构成诽谤罪,需结合诽谤内容、方式、影响力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若书面诽谤内容严重,且符合诽谤罪的其他犯罪构成要件,则有可能构成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