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所制定的第一百零九条明确指出,无论是公安部门抑或是人民检察院在探知到存在的
犯罪事实或
犯罪嫌疑分子之后,均应依照规定启动相应的
立案侦查工作。这意在意味着只要
犯罪嫌疑人确认无疑,各类公安机构以及人民检察院就需严格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依法启动
刑事情报侦查程序。在此过程之中,犯罪嫌疑人和其亲属有可能会受到来自官方的正式通告,提醒他们已经涉嫌触犯了法律条款并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解决程序。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针对上述条款是否需要向亲属通报的问题,并没有进行详细地说明,这通常需要依赖于实际案件侦查环节的操作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因此,是否必须对亲属进行通知,还需要结合其他相关的法律条文或者特定的司法解释进行综合考量与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