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顾客在洗浴过程中不幸受伤,则洗浴中心需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该中心能够拿出有效充足的
证据来证实其已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
然而,若伤害是由第三方所导致的,那么洗浴中心仍需承担起
补充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