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呈决非一定要为期整整30天方可提交。以下是关于此问题详尽的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所谓的30天之规定,更多的是倾向于对雇主权益的维护,而并非对员工利益的保障;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范,处于
试用期内的员工如欲离职,必须提前三日向所在企业
递交书面申请,而在正式聘用之后,员工若有离意,则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
离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劳动条件的。